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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助力我市港口事业发展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江苏沿海开发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市充分利用港口优势,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市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4168万元,大力支持港口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用于港政执法基地建设、扬中港区公共码头建设、锚地维护和码头前公共航道疏浚、移动应急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

二是支持港口公共服务建设。安排专项资金330万元用于港口应急救援、港口安全建设、港口应急物资储备等。

三是支持港口运行保障。安排专项资金1470万元用于口岸联检中心建设、海事现代化建设等。

四是支持水上过驳专项整治。统筹资金1268万元用于取缔长江镇江段水上过驳作业,累计拆解、驱离浮吊船58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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