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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镇财办〔2011

 

 

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处室、各下属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2011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财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我们制订了《市财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为54项重点工作,由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现将《市财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财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财政  目标任务  落实方案

附件:

市财政局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全力以赴抓征管、促增收,力争实现 十二五财政收入开门红

1.强化收入计划分解落实。以市政府名义对辖市区和征管部门下达收入考核任务,及时分解收入计划,排细排实收入来源,制定切实可行的征管方案;健全收入征管的领导、协调和工作机制,完善目标责任和考核监督办法,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承办处室:预算处)

2.细化财政经济形势分析。进一步建立健全季度财政形势分析会、预算执行分析联席会等机制,密切跟踪分析经济结构和税源结构变化趋势;充分利用财税库行联网信息系统和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全面掌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变化情况。(承办处室:预算处、国库处)

3.创新财税收入征管手段。会同税务部门继续巩固二三产分离成果,扩大实施范围;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征管网络建设,加快建立房屋出租、集贸市场等零散税收的委托征收机制,充分挖掘地方税收增收潜力。(承办处室:预算处、综合处)

4.完善非税收入征管考核。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激励和约束机制,科学分类设置收入项目,完善非税报表分析体系,确保非税收入稳定较快增长;进一步规范罚没票据使用和罚没物资处理程序,切实提高罚没收入管理水平;加强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管理,规范土地资金支出使用。(承办处室: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二、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自主创新

5.全力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扶持新兴产业、软件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风险投入等公共平台建设;整合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订出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着力创新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加快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的有偿回收机制,努力探索财政投入向基金滚动式方向转变。(承办处室:工贸处、经建处、预算处及相关处室)

6.支持人才和科技优先战略。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整合创新资源,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形成产学研战略合作的长效机制;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形成开展技术攻关,形成产学研战略合作的长效机制;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创建国家和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检测中心。(承办处室:工贸处、教科文处及相关处室)

7.引导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发展。加快高校节能产品推广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加快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增长点;促进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加大对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优化布局等示范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承办处室:经建处、工贸处及相关处室)

8.大力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积极探索研究促进外向型经济快速与健康发展的鼓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多为企业争取外经贸扶持资金,帮助企业解决外经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级扶持外贸发展的专项基金,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建立营销网络、从事品牌收购、商标注册;设立研发中心、境外合作区。(承办处室:工贸处)

9.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引导市创投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信用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在提高对中小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要求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小信用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探索支持区域性、多层次的担保体系建设。(承办处室:工贸处)

10.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国家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契机,全面调研我市国有资本的分布、经营情况,着手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体系;管好用好企事业改革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承办处室:工贸处)

11.促进和推动旅游产业向高端延伸。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向旅游产业集聚,大力支持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建设、景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引导大型旅游产业集团发展,鼓励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和精品生产,支持建立旅游商品生产销售集散地。(承办处室:金融处)

三、始终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12.创新“三农”财政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三农”投入机制。认真落实“两个高于”政策,保证财政预算内对农业投入逐年增长,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通过农产品展示、展销和招商引资活动,积极采取担保、贴息、组建农业投融资平台等政策吸引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投资农业。(承办处室:预算处、农业处)

13.优先支持农田水利事业发展。重点支持农村小型水利、小水库除险加固、长江整治、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整治等一批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实施好小农水重点县的建设,全面启动农村水利现代化建设;支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改革,支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承办处室:农业处)

14.着力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的创建工作,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深入开展粮油高产增效创建活动;大力支持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通过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粮食单产来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排;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支持发展蔬菜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及油料等菜篮子产品,稳定市场供给;支持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承办处室:农业处)

15.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整合资源,综合配套,围绕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从基础设施、品种、科技、加工、流通等环节给予综合支持,打造符合镇江实际的、具有综合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突出抓好农业技术创新,培育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健全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支持农业服务信息工程,加快建立农产品网上销售联盟;进一步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承办处室:农业处)

16.大力推进农业经营机制创新。继续设立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积极扶持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集约发展;继续设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资金,促进农户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把农民引到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轨道上来,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承办处室:农业处)

17.支持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支持农村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实施清水蓝天工程,确保饮用水安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高度重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节水灌溉和在机肥的推广应用,引导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到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继续大力支持绿化造林工作,加强生态林网建设,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承办处室:农业处)

18.继续大力推进三新建设。投入专项资金1000万元,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大力推进新市镇试点,不断创新乡镇社区管理模式,推进建立与城市接轨的新社区管理模式;积极探索工业园区与现代农业园区同步建设、互融互助的新方式,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承办处室:农业处、基层处)

19.扎实贯彻各项涉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补贴办法,做好水稻、油菜等良种补贴工作,逐步扩大农机补贴品种和补贴范围,着力规范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发放,确保涉农补贴统一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民手中;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承办处室:农业处、基层处、金融处、社保处、经建处

20.全力做好农桥建设工作。加强农桥项目建设管理,切实做好农桥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监督和验收等各项工作,把为农实事工程办好、办实;建立健全农桥项目建设进度定期通报制度,全面完成全年农桥建设任务。(承办处室:基层处)

21.组织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活动。根据加强“两基”建设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以“机构健全、管理科学、监督有力、设施完备、服务高效”为目标的“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活动。设置财政所的职能、管理、服务、人员、设施等一系列量化指标,建立程序严格、考核规范的评估体系,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承办处室:基层处)

22.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实施“菜单式”培训,强化农民就业技能;扶持农民自主创业,用好农民创业担保基金,鼓励和引导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强、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种养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积极创业。(承办处室:农业处、社保处)

23.大力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发展城乡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公共事业,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承办处室:科教文处、农业处、基层处)

24.着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积极推进以土地换“城保”,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受益的有效办法,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承办处室:社保处、农业处)

四、突出优化支出结构“保民生”,不断提升财政资源使用效益和配置效率

25.全面推进教育率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不断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全力以赴落实教育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在提高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健全扶困助学机制、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支持政策等四个方面重点支持和保障;严格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承办处室:预算处、科教文处)

26.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制度内医药费用补偿水平,拓宽参保人员自费医疗保障范围,积极稳妥做好新增关破困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大力支持以家庭责任医生团队为核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任务;积极推进公立医药改革试点,不断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出台与购买服务安排财政资金的考核办法。(承办处室:社保处)

27.加快推进城乡社保“全覆盖”。继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组织实施2011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区社会保障征管机制,重点推动丹徒社会保障纳入市区统筹工作,制定出台社会保障考核办法;加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逐步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扎实推进失地农民转城保工作,确保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承办处室:社保处、农业处)

28.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以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为契机,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就业再就业。通过奖励扶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多元化措施,重点鼓励和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2011年力争小额创业担保贷款突破8000万元;加强公共创业平台建设,多方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介绍等多重服务,激发全民创业就业热情。(责任处室:社保处)

29.支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控,完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完善困难群众节日慰问办法,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适度普惠性节日慰问补助,做好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承办处室:社保处)

30.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立体式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实施殡葬救助,制定出台《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实施办法》,推进殡葬新馆建设;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救助制度,对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承办处室:社保处)

31.全力支持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积极探索居家养老、助老工作新机制,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重点推进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多元力量举办老龄事业;做好尊老金发放工作,落实好老年人的权益;加强残保金征收,力争残保征收突破250万元;加大对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对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等残疾人事业发展给予扶持。(承办处室:社保处)

32.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健康。继续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发,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重点支持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培育新型文化主体;加大公共体育事业投入,支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切实推进计生优质服务。(承办处室:教科文处)

33.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制度和廉租住房管理档案,规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加强危旧房改造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各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建设任务的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承办处室:经建处)

34.支持综合治理和“平安镇江”建设。继续加大对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投入力度,并向基层所队倾斜;支持开展社区矫正等司法改革,督促县级公安、司法及“两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到位;进一步支持平安创建,加大对我市信访经费的保障力度,增强信访部门及时解决各类重点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承办处室:行政政法处)

35.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惠民功能。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积极推进辖区内的归集扩面工作;研究出台符合实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便民举措,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强化住房公积金权力节点监控,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长效审核机制建设,定期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数据分析,有针对性开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专项治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组织开展全市联动“住房公积金主题宣传月”活动和“政策服务小分队”上门宣传,积极打造“质量最好、服务最优、收费最低”镇江住房公积金贷款优质品牌,健全“全方位一条龙”贷款管理机制。(承办处室: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创新财政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现代财政管理体系

36.切实提升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着力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建立完善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论证、网上公示等一整套评审管理流程,健全审计、监察等多部门参与的立体化监管机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全过程监督;积极探索实施项目库管理,对所有扶持项目都要按资金来源、分配部门、企业名称等逐一分类、统一编码,纳入项目库滚动管理,并建立项目预警、实时监控和追溯机制,避免多头补助或重复奖励;突出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切实将资金安排与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建立健全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绩效管理新机制,并切实强化项目绩效评估公开,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透明度。(承办处室:预算处、绩效处及相关处室)

37.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控,建立以财政资金收付实时监测为中心,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为手段,以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制度为基础,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强化财政事前事中监管的现代财政资金收付监督管理模式;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贯彻《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落实预算单位、财政内部预算执行责任。(承办处室:国库处)

38.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信息来影响预算,健全政府财政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年度政府收支统计指标体系;改革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系统,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运行新的会计核算系统;健全和完善国库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市级财政账户及其资金调度管理办法》、《市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组织清理财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继续落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承办处室:国库处及相关处室)

39.科学推进政府采购管理。编制全市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机制,规范和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权益;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对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单位在采购准入程序、评分加分、合同授予、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待遇和优先安排;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和操作机构职责,对协议供货信息发布、采购程序、权益保护等规定进一步细化;加强政府采购人员工作培训,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政府采购相关人行为。(承办处室:采购处、采购中心)

40.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速构架“配置科学合理、使用安全高效、退出规范有序”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总体框架,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电子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严格审查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配置、国有资产日常报废报损、资产划转、有偿使用、公房出售等资产管理事项,加强对新行政中心搬迁后行政机关原有资产处置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加强资产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承办处室:绩效处)

41.推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增点扩面。重点加强对政府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主要从农业、教育、社保、科技、公共卫生等民生支出入手,采购财政评价与部门单位自评相结合,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和领域;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新机制,研究制定更为完善的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前期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相统一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充实“专家库”、加强中介机构人员培训、扩展“绩效评价指标库”等方式,切实提升财政绩效管理精细化水平。(承办处室:绩效处及相关处室)

42.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加快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建设步伐,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为核心,建立流程畅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省级一体化大系统,逐步实现预算编审、预算执行、监督监控及财政绩效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应急保障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强财政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建设,力争财政电子政务建设水平有新提升;注重加强财政信息系统和网站建设,为预算管理与信息公开提供技术支撑。(承办处室:预算处、国库处、信息中心、办公室)

六、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43.切实抓好增收节支。加强行政支出管理,制定完善会议费管理办法,继续压缩会议费、出国经费、车辆运行费、水电费等行政运行费用;针对新行政中心搬迁后的运行实际,密切关注并监控各项行政开支情况,提出我市新行政中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供领导决策参考;配合市级机关管理局对四套班子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完善我市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国(境)预算资金和出国用汇管理;;履行好财政部对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的管理职责,积极探索我市行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承办处室:行政政法处及相关处室)

44.加强财政监督基础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启动财政管理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指标下达、资金拨付等各类业务信息进行实时监督和预警监控,健全完善市级财政监督检查信息管理数据库;加大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查力度,强化对政策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跟踪问效与监督监查,切实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实效;深化财政内部监督,将内部监控融入日常财政管理活动之中,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考评和干部考核、任用的参考依据。(承办处室:监督检查处及相关处室)

45.加快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继续开展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调研,推进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健全全市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更新完善我市会计人才共享信息系统,逐步建立会计人员就职上岗交流平台;积极推进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改革,着手建立会计从业资格退出机制,对全市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实行分类、分层次业务培训;全力做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初审工作,全面推广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继续做好财政调研和财会杂志的编辑和发行工作。(承办处室:会计处、注协、科研所)

46.切实增强财政风险防范意识。以政府性债务专项审计为契机,全力推进投融资平台债务清理规范;切实摸清投资公司债务链及债务真实情况,督查建立“借、用、管、还”一体化长效机制;着力网上财务监管职能,全面应用投资公司财务运作动态、实时监控系统;积极拓宽政府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政府融资行为行为,严格债务举借和担保程序,规范政府新增担保行为,从严控制举债规模;大力推进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安排建立“偿债准备金”,提高偿债应对能力和主动权;建立投融资公司财务信息网络实时监控平台,并借助信息系统实时汇总报送投资公司重大事项及相关报表数据信息;修订出台投资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和统一相关核算要求,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承办处室:经建处)

七、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着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

47.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干部培养和考核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重点加大机关中层干部的考核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秩序,改变工作作风,重点加大机关目标考核力度,建立正常规范的目标考核“预警”制度、考核定期通报制度、重大工作事项落实报告制度及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概不考核、先进选拔和文明处室考评工作,完善干部定级、调资及出国(境)审批等相关制度。(承办处室:人教处)

48.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新的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制定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律;继续推进干部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委托办学、合作办学、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动员和鼓励年轻干部参加财经院校学习深造,进一步提高财政整体知识水平;完善财政干部学习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参训情况与考核、晋升挂钩的机制。(承办处室:人教处、机关党委)

49.切实提高财政法制建设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法制财政建设指标体系,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健全考核评价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进一步完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制定出台财政系统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工作规划;完善新一轮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进财政依法行政建设,切实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承办处室:税政处及相关处室)

50.在全局范围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开展向沈浩、张雅琴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通过典型引路,教育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爱岗敬业;组织窗口单位通过承诺公示、挂牌上岗等方式,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着力深化“党群共建”,推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学先进典型、比业务能力”技能竞赛,引导四大服务窗口争创“青年文明号”;紧紧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纪念征文、知识竞赛、群众歌咏、报告会、走访慰问老党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承办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51.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扎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推进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标兵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省、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全面推进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财政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财政重点岗位、履行重要职能和办理重要事项的监督;推进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强网上监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局长信箱咨询问答投诉建议等栏目的信息交流作用,开设纪检监察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承办处室:机关党委、人教处、监察室、办公室、监督检查处)

52.强化财政督查督办。切实做好议案答复工作,及时答复书记、市长信箱,进一步加强对镇江论坛财政板块的回复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小时受理,三日内答复,五日内办结的限时办结制。(承办处室:预算处、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53.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扩充和细化行政权力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责任和绩效评价机制及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权力网上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积极参与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网站群整合建设,及时更新、发布财政动态信息,做好财政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政务信息公布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继续完善修订党务公开目录,确保重大事项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及时公开。(承办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及相关处室)

54.进一步加强财政调研。落实重点调研课题,量化调研任务,力争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决策水平。(承办处室:科研所、会计处、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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