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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镇财办〔20126

 

 

关于印发《市财政局2012年重点工作

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处室、住房公积金中心、各下属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2012年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促进财政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我们制订了《市财政局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将全年的目标任务分解为61项重点工作,由各处室、单位负责落实。现将《市财政局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市财政局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财政 目标任务 落实方案 通知

附件:

 

市财政局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创新财税征管手段,全力以赴确保财政持续平稳增收

1.强化收入计划责任分解落实。以市政府名义对辖市区和征管部门下达收入考核任务,及时从早分解落实收入计划,排细排实收入来源,按地区、分条口层层分解落实征管目标和任务;健全收入征管的领导、协调和工作机制,完善目标任务和考核监督办法,计划到点、责任到人、强化考核,确保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收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承办处室:预算处)

2.细化财政经济形势动态分析。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强化财税库行联网信息系统和国地税征管信息系统的资源整合,全面掌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变化情况,有重点地开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业税收等专题分析,进一步增强组织财政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承办处室:预算处、国库处)

3.优化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设。融合综合治税和收入分析两大平台,将平台由单向涉税数据收集向深度涉税经济分析延伸,强化财税联动,注重信息比对,不断将综合治税向更多税种、税目推广;加强基层税收征管体系建设,继续扩大二三产分离成果,结合零散税收委托征收机制,充分挖掘地方税收增收潜力。(承办处室:预算处及相关处室)

4.硬化非税收入征管考核机制。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财政供给政策调整,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纳入政府集中统筹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管理考核;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研究完善部门协作费、保证金等管理办法,深入做好涉企、涉学、涉民等专项收费清理巩固,配合做好省两厅改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收缴;协调国土部门征足收齐土地出让金,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分配按时缴库,严格规费收益使用管理。(承办处室:综合处及相关处室)

二、发挥财政调控职能,加快提升镇江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5.培育引导新兴产业发展。加强财税政策集成和创新,在财政收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对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合并中小企业发展转型升级两大政府专项,继续扩大政府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定期偿还的试点范围;会同省财政合作成立区域重点成长型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以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形式支持成长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承办处室:工贸处、预算处及相关处室)

6.大力支持创新驱动战略。继续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加大对云神工程智慧旅游等重点项目投入,重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园区以及产学研一体化等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科技银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良性发展,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促进省级以上研发、检测机构落户镇江,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承办处室:工贸处、教科文处、金融处、行政政法处及相关处室)

7.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和生态市建设。牵头做好全社会生态市创建投入占GDP比重的统计工作,多方对上争取环保资金;加快培育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增长点,进一步加大对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户、优化布局等示范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应用示范,研究完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承办处室:经建处、工贸处及相关处室)

8.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步伐。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为目标,加大对出口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的引导、扶持,不断优化专心资金的使用结构;支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完善和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外贸工作的实际困难。(承办处室:工贸处)

9.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小微企业财税优惠政策,采取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措施,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优化资金结构与争取预算新增相结合,设立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研究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引导创投公司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承办处室:工贸处及相关处室)

10.促进和推动旅游产业向高端延伸。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资本向旅游产业集聚,大力支持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建设、景区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旅游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大力支持A级景区、星级酒店、特色旅游创建工作,鼓励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和精品生产,不断完善住宿、餐饮、购物和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承办处室:金融处)

三、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全面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

11.稳步增加财政支农投入。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力度,确保实现两个稳步提高三个着力加大;以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为切入点,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强农惠农政策框架体系,提升财政支农资金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能力,确保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服务、农村公共福利体系建设应有投入。(承办处室:农业处、预算处)

12.优先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提出的关于加大水利投入的各项政策,足额筹集并用好水利建设基金和水资源费;继续支持长江流域性、区域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旱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水资源配置能力;重点支持农村河道疏浚、村庄河塘整治、小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实施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高标准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支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改革,支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和水利社会管理建设。(承办处室:农业处及相关处室)

13.着力支持粮食高产创建。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办法和程序,加强农机购机补贴监管;以粮食高产创建为重点,依托社会化服务机构,整合资源,突出五统一专业化服务环节,为农产品高产创建提供全过程的社会化服务;大力支持粮食高产技术普及化,通过推广应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粮食单产来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承办处室:农业处)

14.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统筹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土地规模流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资金,大力支持地方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研究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引导资金,从产业链的角度对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各个环节予以整体扶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蔬菜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及油料等菜篮子产品,稳定市场供给;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产品市场体系等三大载体建设,打造符合镇江实际、具有综合优势的农产品产业带。(承办处室:农业处)

1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鼓励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农产品的支持从注重品种改善、产量增加,向注重品质提高、质量安全转变,从增量增收向提质增收转变;进一步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建设,强化农产品安全追溯和产地准出管理,全力支持投入品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质量追溯和质量监测能力提升。(承办处室:农业处)

16.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加快农业品种更新,支持现代农业重大技术示范推广,集中资金、重点攻关,提高主推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推广面积;积极扶持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集约发展;研究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领域、优势产品的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承办处室:农业处)

17.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技推广和服务体系改革,加快构建以公益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运作规范、服务手段丰富、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促进农户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发展轨道引导农民增产增收。(承办处室:农业处)

18.支持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扎实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实施脱贫攻坚双消除工程,继续安排奖补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就业创业,继续安排农业实用技术、农民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重数量重质量转变,从补过程补结果转变,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由初期的简单就业向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和素质就业转变;用足用好农民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进一步明确发放对象范围,适时适当提高单户贷款额度,鼓励农民创业奔小康。(承办处室:农业处)

19.贯彻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做好粮食直补和水稻、小麦、棉花、玉米、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地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应享受补贴的农民手中,并做好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涉农信访工作,严格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承办处室:农业处、基层处、金融处、社保处、经建处

20.全面完成2012年农桥建设任务。加强农桥建设规范化管理,切实做好项目库管理,项目申报、建设、监督、验收以及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依据农桥建设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落实好农村小型公益实施农村桥梁建设工作,强化预决算审核,规范招投标程序,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农桥建设任务。(承办处室:基层处)

21.组织开展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根据加强两基建设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全面开展以机构健全、管理科学、监督有力、设施完备、服务高效为目标的规范化财政所建设活动;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测评体系,严格考核程序,加大推进力度,结合当地实际,分步组织好规范化财政所建设工作的申报、初审、复审、上报等相关工作。(承办处室:基层处)

22.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在实现财政专网、局域网乡镇、街道财政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硬件水平,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熟悉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逐步建立起渠道通畅、程序规范、运行高效、数据安全的信息化运行机制,实现省、市、县、乡镇财政四级内网畅通、运作正常。(承办处室:基层处)

23.大力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统筹发展城乡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等公共事业,落实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抓紧开展农民议事、筹资筹劳、项目建设前期准备等工作,确保今年建设项目及时完工。(承办处室:基层处及相关处室)

24.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继续贯彻落实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系列政策精神,规范农村金融奖励补偿资金的申报,全力支持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点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的开展,建立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加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覆盖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承办处室:金融处)

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着重增强财政民生保障能力和水平

25.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发展。积极落实我市《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支出达到一般预算支出的18%;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深入推进学前教育体制改革,研究构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继续完善政府主导的扶困助学机制,妥善落实好对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和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及时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发放国家助学金工作;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严格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加强教育领域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从源头上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益。(承办处室:科教文处、预算处)

26.稳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指导预算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统筹部门预算内外收入,优先解决实施绩效工资后的人员经费及基本运转支出,确保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切实加强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调整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确保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承办处室:行政政法处、预算处及相关处室)

27.深入推进文化强市工程。以创建省级公共文化示范区位抓手,积极支持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公益性文化平台建设,继续深化文化惠民系统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程建设,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里文化圈;重点支持文化创意、旅游文化等产业发展,大力引进核心层、科技型、品牌响的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文化人才,支持培育基层特色文化,推进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承办处室:教科文处及相关处室)

28.积极打造城乡“15分钟生活圈加大财政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以推进智能公交系统为切入点,加快新客运中心和公交站场等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继续优化、扩展市区公交线路,支持市、县城乡公交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全覆盖,促进全市城乡公交事业发展的平衡。(承办处室:经建处)

29.实施更为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完善促进创业就业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就业继续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继续增加创业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各项创业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就业资金的使用绩效;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以大龄、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建立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规模,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优先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力争市区小额担保贷款突破亿元大关,助推草根阶层成功创业;加快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审慎用好失业保险金扩大支出额度,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多重功能;突出加强市级和乡镇街道、村及社区创业就业公共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创业文化建设,激发全民创业就业的内在动力。(承办处室:社保处)

30.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医保付费政策,建立健全科学付费机制,加快构建医保付费与医疗费用挂钩机制;推动医药集团办医功能拓展,规范医疗集团投融资管理,协助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建设,建立医院收支预决算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承办处室:社保处)

31.加快推进公共卫生购买式投入。按人均40元标准建立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机制,对10大类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进行补助;继续实施好血吸虫防治、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农村孕产妇补服叶酸、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两癌筛查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以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的财政投入考核办法,探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试行招投标管理途径;积极探索引进民间资本办医的有效途径,激活医疗内生的动力。(承办处室:社保处)

32.切实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密切关注基金征收工作,配合人社部门抓征管的同时,继续开展支付质量管理工作、查补征收工作和做好向上争取调剂金工作,确保养老基金收支平衡;高度关注“城转保”工作开展,制度出台市与区分摊养老保障责任的政策,确保社会保障工作永续发展;积极防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出现收支倒挂,研究制定可操作的管理办法。(承办处室:社保处)

33.完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继续将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纳入价格临时补贴对象;按月启动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切实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承办处室:社保处)

34.积极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实施更加积极的殡葬惠民政策,扩大惠民范围;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市区两级共同分担的安置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继续做好残保金征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持城乡社区综合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督促辖区做好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承办处室:社保处)

35.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善廉租房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制度和廉租住房管理档案,规范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的发放,加强危旧房改造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各辖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建设任务的监督和考核,切实保障群众利益。承办处室:经建处)

36.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建设。继续加大对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投入力度,并向基层所队倾斜;支持开展社区矫正等司法改革,督促县级公安、司法及两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到位;进一步支持平安创建,加大对我市信访经费的保障力度,增强信访部门及时解决各类重点和突发事件的能力。(承办处室:行政政法处)

37.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提请政府进行新一轮体制调整,探索设立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处,不断提升公积金政策惠民功能;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管理和考核力度,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制定《辖市区归集扩面考核实施办法》;做好与“金宝工程”数据对接,将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年检纳入住房公积金检查内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研究出台《市住房公积金稽核审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务、归集、提取和运用等业务行为,完善住房公积金指标考核体制,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资金联动,实现公积金增效增值;推进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的服务标准、服务形象和服务规范,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为周到便捷的服务;强化住房公积金技术支撑,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决策分析平台建设,优化和完善现有公积金信息系统业务操作流程。(承办处室:住房公积金中心)

五、强化支出绩效导向,着力加快财政体制机制创新步伐

38.做好新一轮财政体制调整工作。建立“精细化”财力划分机制,细化税种、税源调节分配,在不断提高区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增强市级财政财力调控能力,促进市区两级财政“同步增收、收益共享”;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对区级财政收支实绩实施考核,网上转移支付体制政策,提高激励性转移支付标准等办法,增强各级财政壮大财力规模的积极性,缩小辖区内各级财政财力差异,促进市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区域共同发展。(承办处室:预算处)

39.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着力加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管理,所有政府性专项资金都必须按规定编制使用计划,并切实杜绝“先使用、后申报”的现象。进一步加强跟踪问效和现场监督,对无计划、超计划和改变计划用途的资金,要及时督促整改。(承办处室:预算处及相关处室)

40.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互动机制,推进预算执行精细化管理,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支出执行跟踪分析,促进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控,建立以财政资金收付实时监测为中心,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为手段,以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管制度为基础的现代财政资金收付监督管理模式;认真贯彻《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落实预算单位、财政内部预算执行责任;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大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力度。(承办处室:国库处及相关处室)

41.强化财政账户及国库现金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形成多层次管理、全方位监控的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总会计岗位职责,科学合理设置国库内部会计工作岗位,严格资金出账审批制度、细化和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出账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健全账户资金管理规章,制定核算、支付、调度、对账各业务环节操作规程建立全方位内外部监控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可靠、高效;建立国库现金流量预测基础数据库,加强库款变动趋势研究与分析,合理配置存款形式;研究建立国库现金管理风险控制体系,研究防范国库借款面临的信用风险。(承办处室:国库处)

42.科学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做好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计划的衔接工作,增加采购预算的控制力和执行力;继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逐步从以货物类采购为主,发展到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并重,逐步扩大工程和服务类采购业务,争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专业服务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强化政府采购执法监督,实施对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的检查考核评价;加大政府采购事后管理力度,建立有效的回访制度,及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听取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建议意见;继续推进ISO9001质量体系标准融入日常管理,强化以项目完成时间、采购成功率、供应商满意率等为主要内容的指标考核体系;加大“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拓展应用功能,研究开发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操作平台,做好网上竞价采购方式,推进电子评审系统应用,确保政府集中采购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承办处室:采购处、政府采购中心)

43.建立覆盖预算管理全程的绩效评价机制。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对2012年度所有政府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将预算目标审核纳入预算编制前置环节;积极落实“项目资金预算预留当年增量资金”的要求,将资金使用与项目资金绩效考核挂钩;继续修订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前期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相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主动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功能,进一步充实评价“专家库”,加强“第三方中介库”建设,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库”,为相关部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供有力支撑。(承办处室:绩效处)

4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加速架构“配置科学、使用安全、退出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总体框架,提请市政府出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继续研究探索“公物仓”制度;严把资产使用关,严格对国有资产日常资产划转、有偿使用、公房出售、报废报损等事项审核审批;完善资产信息动态化管理平台,拓展、细化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严格资产登记与网上审批,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承办处室:绩效处)

45.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国家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契机,全面调研我市国有资本的分布、经营情况,着手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体系;管好用好企事业改革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管。(承办处室:工贸处、预算处)

46.支持加强乡镇财政建设。大力支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推进“三新”建设,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促进人口和产业向“中心镇”集聚;进一步理顺县乡财力分配关系,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加强乡镇财政机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大力整合“乡财县管”、“一卡通”发放等网络资源,建立市县乡“三级”之间互联互通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推广县乡财政内网连接建设。(承办处室:基层处、信息中心及相关处室)

47.深化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和完善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等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加快我市财政信息系统建设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预算编审、预算执行、监督监控及财政绩效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省市县三级财政骨干网络的带宽升级和扩容工作,进一步做好市级财政业务专网升级改造以及后续维护和服务工作,努力打造安全高效的财政业务网络平台;加强财政数据中心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好楼宇智能化项目的技术方案制定和审核工作,确保各项财政业务软件和数据迁移、新老系统之间的切换和平稳过渡。(承办处室:信息中心、预算处、国库处、办公室)

六、突出增收节支意识,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48.加强行政支出管理。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的支出管理办法、制度,努力降低行政机关运行成本;配合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对四套班子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完善我市公务用车维修管理;改革财务核算中心现行粗放的报账方式,规范入驻新行政中心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出国境预算资金和出国用汇管理,全力确保出国境招商引资、招聘人才、经贸洽谈以及友城访问经费按标准供给;配合市纪委做好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认真代行财政部对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的管理职能,不断规范差旅费、会议费报销行为。(承办处室:行政政法处)

49.强化预算信息公开。2012年选择部分人大重点审议部门开展预算公开试点,对试点部门的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预算进行盘查、清理、归并;配套建立完善预算公开办法,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试点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报表,动态监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为稳步推进“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做好准备。(承办处室:预算处)

50.全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加强财政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建设,依法科学合理界定财政行政决策范围、权限,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逐步规范听证程序、规则;建立法治财政建设日常考核季度通报制度,逐步将乡镇财政纳入全市法治财政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力争通过二年左右努力,使我市法治财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承办处室:税政处)

51.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结合我市财政法治建设目标,制定我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年度工作计划,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完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以国家积极财政政策和宏观经济政策为宣传重点,继续开展“财政宣传月”以及财政法规政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活动;利用法制讲座或培训班、举办知识竞赛、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单行本、网络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系统科级以上财政干部参加全省县局级财政干部法律轮训,结合行政执法证的年检,分期分批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岗位法律知识培训。(承办处室:税政处)

52.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的财政监督应急机制,保障中央、省、市重大决策落实到位;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研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强化执行处理处罚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反馈制度;稳步推进财政绩效监督工作,重点开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扶贫、涉农等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督;加快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建立监督信息库、开发监控软件等措施,不断健全网络监控预警机制;切实巩固“小金库”防治成果,将“小金库”治理纳入财政监督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范围。(承办处室:财监处)

53.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继续开展大中型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调研,加强行政、事业、企业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完善会计人员的注册、变更、调转等日常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会计管理事业网上流转;积极开展会计从业资格网络考试改革,确保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圆满完成;主动配合做好全市高级会计人才评审辅助、审核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我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些市场需要、社会欢迎的专业性社会服务,努力拓展财政会计人员培训渠道;切实加强财政会计工作宣传,努力提升《镇江财会》办刊质量,继续做好财政调研和财会杂志的编辑、发行工作;全力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工作,切实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人才库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处室:会计处、注协、科研所、财校)

54.加强政府投资监管。借助投资公司财务实时监控系统,及时动态掌控政府债务规模和投资公司运作行为,指导平台公司规范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举债、使用、偿还和担保行为,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积极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强化投资公司代建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全面梳理投资公司代建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和土地前期开发成本的决算审计,提高决算批复的及时性;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稽查力度,规范政府投资财务核算,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承办处室:经建处)

七、立足“实干兴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55强化干部考核管理。探索建立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干部培养和考核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干部考核管理办法,重点加大机关中层干部的考核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秩序,改变工作作风,重点加大机关目标考核力度,建立正常规范的目标考核预警制度、考核定期通报制度、重大工作事项落实报告制度及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干部考核、先进选拔和文明处室考评工作,完善干部定级、调资及出国(境)审批等相关制度;积极参与并组织下属事业单位综合人事制度配套改革的管理工作,加大基层单位干部考核管理工作。(承办处室:人教处)

56.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新的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制定工作,探索新形势下教育培训工作规律;继续推进干部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委托办学、合作办学、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动员和鼓励年轻干部参加财经院校学习深造,进一步提高财政整体知识水平;完善财政干部学习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参训情况与考核、晋升挂钩的机制。(承办处室:人教处)

57.全面推进财政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扩充和细化行政权力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责任和绩效评价机制及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权力网上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加强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积极参与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网站群整合建设,及时更新、发布财政动态信息,做好财政政务公开网站的维护工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政务信息公布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继续完善修订党务公开目录,确保重大事项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及时公开。(承办处室: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及相关处室)

58.组织开展“迎接十八大”各项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迎接十八大召开,不断丰富财政党建活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创先争优示范点创建;努力确保财政机关作风评议和目标管理考核取得应有成绩,继续做好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送工作情况和意见征求函等相关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加强支部管理和党员教育;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做好“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做好局内困难党员救助,关心服务困难党员。(承办处室:机关党委)

59.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财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好反腐倡廉教育第12个电教片展播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执行已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将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财政重点岗位、履行重要职能和办理重要事项的监督;充分发挥局长信箱咨询问答投诉建议等栏目的信息交流作用,开设纪检监察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继续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不断完善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推进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加强网上监督工作力度,(承办处室:监察室、办公室、监督检查处)

60.强化财政督查督办。切实做好议案答复工作,及时答复书记、市长信箱;按照市政府12345热线、官方微博、在线访谈和网络发言人等制度要求,积极搭建部门与公众之间交流沟通的对话机制;严格执行行政调解程序和信访工作制度,维护财政良好形象。(承办处室: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61.进一步加强财政调研。落实重点调研课题,量化调研任务,力争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决策成果,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决策水平。(承办处室:科研所、办公室及相关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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