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
一、问:主管部门机关财务和系统财务分别作为独立预算单位管理并且暂时无法合并报表的,在编制系统财务的经费差额表时,封面“单位基本性质”和“单位执行会计制度”如何填列?
答:主管部门编制系统财务的经费差额表,封面“单位基本性质”应按照主管部门的编制性质填列,“单位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系统财务实际执行的会计制度填列。
同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和财产都应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因此,各部门应规范财务管理,原则上依据单位基本性质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决算报表。
二、问:部门决算“资产负债简表”中基本建设资金有关指标与财政部另行布置的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是否需要核对一致?
答:根据部门决算编制要求,“资产负债简表”中“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和“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分别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来源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有关栏目填列。而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要求单位填报各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包括基建投资项目和购置固定资产类的项目),与部门决算编制口径存在差异,二者无直接对应衔接关系。
三、问:今年报表封面新增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标是否有更明细的分类说明?
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依据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具体分类标准及说明可参见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或到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标准”栏目查阅。
另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本级报表应选择“S91 国家机构”填列。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决算、编制“调整表”时,按照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分类填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部门决算、编制“调整表”或“乡镇汇总录入表”时选择“S91 国家机构”填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四、问:往年编审问答中哪些编制说明还可以参考使用?
答:为便于预算单位查阅部门决算有关编制口径,我们已对历年编审问答进行了整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05—2010年部门决算编审问答汇编
五、修改完善的审核公式
1. 增加财决附05表核实性审核公式:
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1至30行各栏、31至57行7栏≥0。
如果(4+12)行1栏>0,则财决附04表34行9栏>0。
如果财决附04表34行9栏>0,则(4+12)行1栏>0。
2.增加财决06-1、06-2、09表、财决库补01表核实性审核公式:项目名称应不为科目名称。
3.增加财决库补01、02表核实性审核公式:如果报表类型≠“2”(调整表),则:各栏各行≥0。
财政部国库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