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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区商务局、财政局、新区经发局、财政局、高新区招商局、财政国资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2018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3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所属企业申报。申报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五份报属地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各辖区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指南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于2018年8月8日前将《2018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汇总表》(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处)、市财政局(工贸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市财政局联系人:工贸处 赵  颖 电话:0511- 84419736
    市商务局联系人:服贸处 吴皓婧 电话:0511-85898020
            外贸处 张毅刚 电话:0511-85239499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8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301号)
www.57365.com          镇江市商务局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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