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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518号)文件转发。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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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3日请

请点击下载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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