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税函〔2014〕5号
各辖区财政局,本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苏财法函[2014]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2014年镇江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辖区财政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年度实施计划,并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市局税政法制处。
附件:2014年镇江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docx
www.57365.com税政法制处
2014年5月5日